2008年6月17日

MPF and Urban Renewal

The total net assets under all of the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MPF) schemes reached HK$248.2b on 31st March this year, or $103,000 for each worker on average. When the government forces us to invest every month, what do we lose?

Someone tried to cash his MPF investments for a surgery on his daughter. Another wanted to do so for his son’s overseas school fee, but the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MPFA) rejected both requests. I believe from time to time we want to realise our investments to get married, raise our children, study or start our own businesses instead of holding MPFs, which is the only choice allowed by the government. Reason? An aging population, it claimed.


According to the estimation of the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the percentage of people over 65 in the population will rise from 12% in 2006 to 26% in 2036. To avoid the burden of the elderly in the future, the government therefore started forcing everyone to save. The burden sounds scary, but there is nothing to say about how well the government can forecast. For example, in 2006 there were 4 million people visiting Disneyland Hong Kong, only 73% of the estimate in 1999 when the contract was signed. Before the government believes it could predict the situation of the whole city in 28 years, it should convince itself that it was able to forecast the number of visitors of a theme park 7 years later.

The department stated clearly that the estimate is based on 6 assumptions. It will be wrong if any one of them does not realise. For instance, one assumption is that the birth rate will fall from 0.984 in 2006 (984 births among 1000 females) to 0.9 in 2016. Now the turbulence in the last few years is over, and the birth rate rose from 0.9 in 2003 to 1.024 in 2007. In fact, because of the many young immigrants to Hong Kong, a birth rate of about 1.35 can stop the trend of aging. In the first quarter this year, there were 19,006 births already, 13% higher than the corresponding figure last year. Furthermore, if people can get back their MPF balance, spend it freely and no one takes away one tenth of their income in the future, would they not be more willing to give birth?


Th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the MPF scheme because they thought the working class cannot plan for themselves and save. They would become dependents of the society when they get old, like the MPFA and the fund managers do today. (In 06/07, the MPFA spent $36,000 every month on a staff member on average, while in the first quarter of 2007 the average salary in Hong Kong is about $11,000. For the pals making $11,000 per month, do you think that you are entitled to a benefit of $25,000?) Today we see old people over the retirement age earning their bread on the street, so we may think this way. But the fact is most people retire with their savings of many years or monthly subsidies from their children. Now there are 41,400 people possessing an asset of HK$9.9m or more, 78% of who are over 40. If this example is too ‘expensive’, how many of the seniors on the street have to rely on the welfare scheme?

If you also think that the MPF system is unreasonable, can we change it? The power of the MPFA’s forcing us to buy investment funds comes from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Ordinance . It was enacted by the Legco, and it can be repealed there, too. It is the people, not the government, to decide how to spend the money they earn.

Apart from the MPF, there is another ordinance which makes the rich get richer. Today if the bureaucrat of the Urban Renewal Council (URA) thinks a building does not look nice, they can force the residents to move, demolish it and re-build it with developers who are quite rich apparently. That happens even if the building is solid and safe structurally. In return, the URA will generally take 20-50% of the profit from the sale of the new building. With this operation, the URA earned $2.3b from 2001 to 2007. Mr Mr. Billy Lam Chung-lun, former managing director, was so satisfied with his performance that on top of his annual salary of more than $3m, he took a bonus of $998,000- in 2003.

Before forcing the residents move out from their properties, the URA will offer to purchase them, usually at the price of a 7-year-old property of the same kind. The price is, however, too little to purchase a replacement property in the same district. With no other choice, they have to move to suburbs and break the community network. For that, most residents reject the offer, rather stay and keep their neighborhood. If it had been the case, the URA would not been able to demolish the old building with developers to ‘create quality and vibrant urban living in Hong Kong’.

For the goodness of the residents, the URA is reluctant but will apply the Land Resumption Ordinance. Under this ordinance, regardless of the willingness of the owner, the Chief Executive, for a ‘public purpose’, has the power to take any property in Hong Kong with a 90-day notice to the owner and compensation decided by the court. The problem is the compensation is based on the condition of the property without taking into account whether it is enough to replace the old property with a new one. In our case, if the CE wants, all properties in Hong Kong must be sold to the government at the price of a 7-year-old property of the same kind, no matter whether the owner agrees or not. Otherwise, the owner may be charged for occupying a public land 90 days later automatically.

Actually, residents in affected districts have been requesting ‘flat-for-flat’ and ‘shop-for-shop’ exchange arrangements in order to stay after the renewal project is completed. As new buildings can be much taller than the old, it is not a problem at all for the URA and developers. For instance, in the project at Johnston Road, Wan Chai, there were 105 property interests before the renewal. The new building (J Residence) has 381 apartments and commercial properties, nearly 3 times more.

If the loophole of the Land Resumption Ordinance seems to be far away, please consider the following: according to the URA, today in the island, Kowloon, Tsuen Wan and Tsing Kwai district, there are 13,000 private buildings of 30 years old or older. The number will increase to 14,000 in 2011. I think no one would like to read a letter from the URA at home after working hard for the whole day, saying ‘your property is included in a renewal project, within 90 days…”

We work to earn our pay cheque every day, which the MPFA do not spend any effort; we pay our mortgage every monthly, which the URA do not pay a penny. Law is to protect our money and properties, not to empower the government to take them away without our consent.

2008年5月30日

強積金全文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全港強積金總資產已有2,482億,每個打工仔女平均有約103,000千元。當政府強迫我們過去八年每月買基金時,我們是否也犧牲了其他東西?

曾經有人向積金局要求取回強積金,替女兒做手術; 也有人想取回送兒子出國留學,但積金局都一一拒絕。我想我們間中都會想取回這筆錢來結婚、生孩子、進修、開店等等,而不是由政府規定一定要買基金。為什麼政府要這樣規定?官方理由是人口老化。其實這情況是否存在?下面是2006年香港人口的年齡分佈圖:



如圖示,在最底兩層(0-4,5-9歲,即97-06年間出生)是縮了進去,但其實只有這兩層特別短(特別是0-4歲),其他40歲以下的組別長度大致一樣,沒有老化跡象。但97-06年間香港經歷過太多大起大落:金融風暴,令樓市完美下跌的八萬五,沙士,經濟衰退,2000年起實行的強積金,剛剛取消,浪費了十年的強制母語教學政策等,所以是否單憑這段時間的生育率就可以下結論,斷定香港男女已經不再願意生育?事實上,近兩年經濟好轉,每年新生嬰兒數目已由03年的四萬七千,增加到07年的約七萬一千,增加51%。今年生仔潮持續,首三個月出生登記數字已有19,006人,比去年同期多13%。過去幾年很多家庭因為經濟前境不明而暫時不生。現在經濟穩定向上,照目前途徑移動,理應已經重拾"生"趣。




另一方面,40-59歲的組別人數的確比其他多,但這不代表他們以後要社會照顧。政府實行強積金時,是認為現在的青中年是一定沒有什麼積蓄,將來退休後就手停口停,要依賴社會上其他人供養,就像我們現每月都被迫供養積金局和強積金的基金經理一樣(上年積金局在每個員工身上每月就平均花了36,000元,07年首季香港平均薪金只是11,347。兩個數字不能直接比較,但賺一萬一千的朋友會認為公司正在付每月二萬五千左右的褔利嗎?)。 現在我們會看到一些老人在街頭討生活,所以或會這樣想。但事實上大部份人退休時,都有工作一生賺到的財產退休或子女幫補。目前香港有41。4萬人有超過990萬財產,當中40歲以上佔78%。就算不用這麼'昂貴'的例子,隨便在街上找個老年人,沒有辦法照顧自己退休的,比例又有多少?


(註:圖中20-44歲的女比男多,是因為統計是計算所有位於香港境內的人,而暫居香港的外傭絕大部份是女性,不是本地男女數目失衡。)


目前人口情況是這樣,那積金局經常引用的統計處數字又如何?據統計處預測,2036年後香港65歲或上的人口比例會由2006年的百份之十二,上升到百份之二十六,所以現在青中老年都要儲錢,以免日後負累社會。聽起來很可怕,但政府的預測能力真是有口皆悲。舉個例,迪士尼06年入場人數400萬,只及99年簽約時預期的七成三。當政府要全部人都要跟它預測28年後的香港狀況,而每月給錢基金經理前,請先證明一下是有能力估計一個遊樂場7年間的變化。

而且,統計處已經說明,預測是根據六項假設算出來,28年間任何一項假設落空,預測也會錯。六項假設是關於每日來港單程證數目,本地出生率,內地女性在港產子數目,有多少在港出生的內地女性的嬰兒會留港定居、離開或會否再回港,死亡率,及遷入遷出香港的人數。統計處亦指明根本無法肯定這些假設會否實現。譬如預測是假設出生率會由06年的0。984(每千女性有984名活嬰,即上圖的"總和出生率")漸降到2016年的0。9。但隨著十年的經濟動蕩過去,07年出生率已回升到1。024。而且,如果現在每個適齡男女都可以拿回自己的10多萬,手頭鬆動,結婚生孩組家庭機會否高些呢?如果你想出生率一定要再增加一倍,到2。0才能令人口不老化,那倒不一定。譬如圖中20-24歲組別前前後後沒有老化趨勢,但1986年的出生率亦只不過是1。367。

最重要的是積金制度是靠"睇死人"而來,睇死一個年輕時很平凡的人以後一定不會有什麼成績,到老時就要靠政府,所以就要強迫儲蓄。但,波係圓既。07年十大傑青甄韋喬先生,學歷中三,17歲時職業是倒垃圾,19歲與人合資創立清潔公司,今年37歲,公司合約總值超過一億,員工二千人。

如果當時有積金局咬著他積蓄,天知道他有沒有資金創業。

2008年5月29日

強積金及市區重建(撖要)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全港強積金總資產已有2,482億,每個打工仔平均有約103,000元。當政府強迫我們過去八年每月買基金時,我們是否也犧牲了其他東西?

曾經有人向積金局要求取回強積金,替女兒做手術;也有人想取回送兒子出國留學,但積金局都一一拒絕。我想我們間中都想取回這筆錢來結婚、生孩子、進修、開店等等,而不是由政府規定一定要買基金。為什麼政府要這樣做?官方理由是人口老化。

據統計處預測,香港65歲或上的人口比例會由2006年的百份之十二,上升到2036年的百份之二十六,所以現在青中老年都要儲錢,以免日後負累社會。聽起來很可怕,但政府的預測能力真是有口皆悲。舉個例,迪士尼06年入場人數400萬,只及99年簽約時預期的七成三。當政府要全部人都跟它預測28年後的香港狀況,而每月給錢基金經理前,請先證明一下是能夠估計一個遊樂場7年間的變化。

而且,統計處已經說明,預測是根據六項假設算出來,28年間任何一項假設落空,預測也會錯。譬如預測是假設出生率會由06年的0。984(每千女性有984名活嬰)漸降到2016年的0。9。但過去數年的經濟動蕩過去後,出生率已由03年的0。9回升到07年的1。024。香港不斷有人移入,出生率達1。35已能令人口不老化。今年生仔潮持續,首三個月出生登記數字19,006人,比去年同期多13% 。而且,如果現在每個適齡男女都可以拿回自己的10多萬,手頭鬆動,結婚生孩機會否高些呢?

政府實行強積金時,是認為現在的青中年一定沒有什麼積蓄,將來退休就手停口停,要依賴社會其他人供養,就像我們現在每月都被迫供養積金局和強積金的基金經理一樣。(06/07年積金局在每個員工身上每月就平均花了三萬六千元,但07年首季香港平均薪金只是約一萬一千。現在月薪一萬一千的朋友會認為公司每月褔利有二萬五千嗎?)現在我們會看到一些老人在街頭討生活,所以難免會有這想法。但事實上大部份人退休時,都有工作一生賺到的財產或子女幫補。目前香港有41。4萬人有超過990萬財產,當中40歲以上佔78%。就算不用這麼'昂貴'的例子,隨便在街上找個老年人,沒有辦法照顧自己退休的,比例又有多少?

如果你也同意強積金不合理,我們有沒有辦法改變呢?積金局有權要我們供強積金,是根據以前由立法會通過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修定。同樣,通過立法會,也可以廢除它。應否用每月賺來的錢買基金是由賺錢的市民決定,不是政府。

除了強積金,另外一條令香港"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條例是 <土地收回條例>。現時,當某區在市建局官僚眼中不夠新穎光鮮,就算當中大廈結構安全,市建局也可能趕走居民,然後跟通常已經很富有的發展商合作,重建新樓出售,市建局之後有權拿取部份賣樓收益,通常是二至五成.。市建局靠這些重建,在01年成立至07年間共賺了23億。而前行政總監林中麟對自己"表現"很滿意,所以除了拿三百多萬年薪外,在03年再發了99萬8千元花紅。

市建局趕走原居民前,會嘗試以同區入伙七年的樓的尺價買下舊單位。但居民用這價錢根本不可能在原區重置跟舊單位大小相約的物業,只能分散搬到市區外圍和郊區,所以很多居民拒絕接受,情願留在原樓,跟鄰居保持聯絡。但這樣,市建局就不能和發展商拆樓重建,實踐它們"創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的理想。市建局為了居民福祉,唯有無奈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樓。根據條例,特首有權以"公眾用途"為由,給予"合理賠償"及90日通知期,強制收回香港境內任何物業。換句話說,只要特首想,全港所有物業都一定要以同區七年樓齡的樓價賣給政府,否則3個月後業主自動變成"霸佔官地"。

居民一直要求"樓換樓,鋪換鋪",如此重建後可繼續在原區居住經營。因為新樓可以建得比舊樓高很多,這個要求對市建局和發展商亳不困難。以灣仔莊士敦道重建計劃為例,舊業權有105個,重建成的嘉薈軒有40層,共381個住宅單位,多了差不多三倍。

如果<收回土地條例>的漏洞看起來很遙遠,請考慮以下這點:根據市建局資料,現時港九、荃灣及葵青區內總共有13,000幢樓齡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到2011年再達到約14,000幢。我想沒有人會想在一天辛勞工作回家後,看見市建局寄來的信,寫到:"閣下單位已經納入重建範圍,在90天內------"

我們每天工作,積金局沒出力;我們每月供樓,市建局沒出錢。法律應該是保障我們有權保留自己薪金和物業,而不是授權政府任意拿走。

從煙草到食物

由07年1月1月開始,所有餐廳、商店、卡拉OK等室內場所都禁煙。07年8月,有煙民獨自在自己店內吸煙也遭檢椌。根據禁煙條例,就算獨自在自己私人地方裏,不影響到其他人,政府也有權決定不能吸煙。



政府說吸煙危害健康,增加醫療開支,所以要禁。同意這點,但應否因此就在私人場所禁煙?當政府做這個之前,或許要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增加醫療負擔。醫管局主席胡定旭是禁煙中堅,但他患心臟病和糖尿機會肯定很高,應否先以身作則?







政府除了講一套,做一套,更直接影響市民收入。當全面禁煙開始三個月後,有二成食肆少了三成營業額。卡拉OK影響更大。有一間卡拉OK連鎖店因為少了五成人客,就關了二間分店和裁了200人。其他分店為了自救,就在早上加開了"早餐卡拉OK"。但問題是每個早餐人客生意約30元,而晚上是二至三百元,店員要招呼6至10個早餐人客才有同樣收入。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度左偉國說"我們今天所做一切,其實是為了建設一個更美好的明天。"對他和他的同事,不用等到明天,今天已經很好。05委員會得到政府一千五百萬資助,當中包括該會行政總監月薪92,000元。卡拉OK店員收入應不算高,但總沒有在街上強拉路人入店搵錢,但政府就用他們納的稅推行禁煙,趕走他們的客人,令他們搵少D。當政府用法律干涉自由市場運作,總是拿窮人的錢來資助富人,再幹掉窮人生計。






08年5月28日立法局再通過了"營養標籤法",有兩年左右寬限期,2010年7月1日執行。當中最多人反對的地方,是如果食物包裝上有"低糖低脂"這類宣傳字眼(很多食物都有),則不論銷量多少,包裝上都要有符合這標籤法的營養標籤。問題是香港的營養標籤要求跟世界其他地方(包括歐美)很不同,所以很多食品進口商都要特別花錢為香港標籤法做測試。如果入口量少,測試費就難以攤薄,最終只有加價或索性不賣。生意少了的後果?請參考上面卡拉OK連鎖店例子。



建議






雖然商店打開門口做生意,但都是租客或業主的私人地方,他們有全權決定店內能否吸煙,和拒絕不喜吸煙的人客入內。為了令煙民非煙民各式各色,可實行"自願分類"計劃。根據計劃,每個場地都自願選擇加入以下兩類之一:



1)紅點場地:全區不禁煙,十八歲以下不得入內


2)綠點場地:全區禁煙






店東可以將一店分成兩區,各自歸入一類,重點是各區有獨立空調,令兩區空氣不會混合。這會合理些。

2008年5月28日

前言:政府,停手

香港併入中國後,好像越來越爛。

97前,我們除了英女皇誕辰和港督就職兩天外,都只知道自己是香港人。電視播新聞前沒有’效忠英國’短片。香港政府就是香港政府,不會矮化自已為’殖民地政府’。電視可以播映以英國人保守拘緊作笑料的"戇豆先生",肯定它不會傷害英國人民感情。沒有人會因質疑政策就變成不愛港。不需要年撥超過一億聘請正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土地公開拍賣,不會因為某公司較能"令特區變成亞洲數碼樞紐"就私下定價賣掉。掛中國旗、台灣旗沒人阻止,也可以燒英國旗示威。政府不會說建XX港,打造YY中心。沒有應科院,所以也沒有高科技研究員花18萬公帑看風水。只要不影響到身邊的人,就可以自由做事。

97後,一切相反。香港變成特區,中央和香港政府對香港人干涉越來越多。中央政府06年更開始將香港納入五年經濟規劃,負責成為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香港政府表明會扮演自己的角色,配合全國發展。但沒有香港人就沒有香港,要香港配合即是要所有香港人都要改變自己的方向,配合中央政府安排,變了中國決策層的棋子。以前我們每個人在這地方自由追逐夢想希望,但06年後,你我就安排作金融,貿易或航運從業員。

是我們委託香港政府做公僕管理香港,不是香港政府聘請了香港人,要我們照它指示而行。目前香港政府最高主管由 7,000,000人中的800人選出,再經中央政府批淮上任;立法會功能組別的22。9萬選民,又會較其餘337萬普通選民多一倍立法權力。沒有確實日子情況何時會變。儘管目前你我不能決定誰管理我們的城市,但我們可以決定他有權管什麼。政府權力和個人自由就像直線兩端,一方前進另一方就只有後退。那麼,平衡點應在那裏?一個不錯的原則是:如果政府權力和個人行為之間有衝突,而行為並非立即及明顯影響公眾,那政府權力就要後退。在普選國家裏,這原則已經很重要;香港未有普選,更是必不可少。

稅,越少越好 Tax and the city-as little as possible



香港政府的開支和徵稅也應遵從這原則。當政府徵稅權力增加,市民用錢自由便會減少。所以,政府開支帶來的公眾利益必須即時而且明顯(例如避無可避,不能不付的城市管理開支),才有權徵稅支付。

香港,內地

香港內地已是不分的一體。我們喜見內地進步,但毫無疑問,目前香港的自由、人權、法治、民主比中國其他地方多很多。香港今日自在、富庶、包容、開放都是因為這些,所以我們珍惜。我們隨時願意和內地分享我們對自由的信仰,但我們不能倒退遷就,因為失去這些我們就失去一切。引用法國作家褔樓拜的話:”我們從人家借來火光,把自己的點亮,再將火傳給別人,以致為大家所共有。”

但若果因為我們的火光照出了周圍的班跡,就要我們把火炬弄熄,SORRY,恕難從命。

2008年5月26日

政府慳D駛,人人有銀用

如果政府實行以上方案,那會省回約1195億如下:

1)鐵路:919億

2)西九改成森林公園:216-5。8=210。2億

3)廢除強積金之後,積金局結存(07年3月底有56億)及強積金補償基金(10億)回撥庫房,總數約66億。

這些錢可以如用?以下是幾個建議,統稱"政府慳D駛,人人有銀用"計劃:

1)先用積金局結存及強積金補償基金賠償以往被騙強積金供款的工人,餘數回撥庫房。




過住經常有僱主對僱員稱已將供款存入僱員強積金戶口,但實情是私自吞下,"無供話有供"。現在這類僱主很多已經倒閉或失踪,僱員沒法追討。參考數字是過去3年,僱主沒按法院判決,支付員工強積金供款總額約為3,200萬。事件因強積金而起,需從積金局結存撥款全數補償過往八年所有受損僱員。






2)補償過去所有受市建局重建影響的居民






政府過去注資市建局的總額為100億。在07年12月底累積盈利23億,加起來總結餘123億。




政府須補償過去所有受市建局重建影響居民,提供居民選擇:



a)如原址未建新建築物或新建築物未出售,居民有權選擇"樓換樓,鋪換鋪",遷回原來地點。而如果未建新建築物,新建築物設計及街道佈局由將來住在那裏的居民決定,不是由市建局或城規會數十人的管理層決定。



b)如已不能提供選擇(a),政府要追加賠償,令原居民能在原址某半徑(如200米)範圍內重置不少於原來面積的同類物業。




我找不到以前所有受重建影響業權的準確數目,但跟據找到數字,七個重建區共有1370個業權。假設目前樓價需要每個再追補一百萬,總數為13。7億。 另外補償受影響居民商戶這幾年因為重建而起的花費。




而日後,市建局權力要縮少。現時如果建築物結構證實有可能危害居民或路人,政府已有權根據<建築物條例>要求業主安排措施確保其他人安全。而市建局依靠的<市建局條例>,則包括"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條例第五條),令市建局為了"改善",就有權趕走居民,剷平深水埗及利東街,跟地產商携手發展。






3)撥款試行"免稅餘稅補貼"來代替立法訂立清潔,保安最低工資,跨行業補貼低收入但未領綜援的階層。



本港通脹4月份5。4%,是十年新高。但因為下列原因,下半年應該更高:

-巴士6月8日已加價;離島渡輪將會在7月1日加價


-國際油價6月6日創歷史新高每桶138。54美元,今年升了4成
-5月份內地食品通脹率19。9%。香港主副食品很多由內地入口,價格應會上漲
-國際米價今年已升42%

今年2月份綜援個案總數約28萬宗,總數約14億。依此估計,"免稅餘額補貼"金額不會是天文數字,特別是領取前要通過資產審查。

長遠計,將綜援(特別是失業綜援)轉成免稅餘額補貼。

現時在街上會看到老人在垃圾堆裏找生活。提議在70歲後,如果通過資產審查,任何人餘生都可以領取免稅餘額補貼。一個人基本生活開支不會很高,以一個人計,不包水電,上網,租金,交通,一天40左右元已經能夠鬆動購買充足食物和日用品。

(題外話:現時的高額高齡津貼(即"高齡生果金"),毋須資產審查,只要70歲即可領取。問題是,如果兩位李先生和有三位兒子的郭老太也申請,政府是沒權拒絕的。)



4)為新生嬰兒注射所有世衛建議的疫苗

目前香港衛生署免費嬰童疫苗計劃只包括部份世衛建議的疫苗,未有包括肺炎鏈球菌、腦膜炎、日本腦炎、流感等例作優先處理的疾病。世衛已將肺炎鏈球菌定為最優先處理的疾病。01-07年年全港共有400名幼兒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入院,70多人細菌入血或上腦,引致10名小孩死亡。



單人接種世衛建議所有疫苗約需8000至9000元。以07年70900新生嬰兒計,費用為6億,但若由政府大量購買會有折扣。而且,減去目前已經要付的疫苗費,額外數目會比6億少。



5)興建天水圍醫院


下面是各區醫生,病床和人口比例(九龍中最高,新界西最低):






據預測,東涌2010年人口會有十一萬左右,並未達二十萬人建一所醫院的標準。但政府已決定在區內建設醫院,可望在2010年完成第一期工程。然而,天水圍06年時人口已有二十七萬,但目前政府仍未有確實建院日期。錢用來在天水圍建醫院似乎較補貼港鐵建鐵路合理。天水圍醫院成本約40億。

6)(如果撥款有幫助)儘速解決香港(特別是上環區)水浸及山泥傾瀉問題






政府正施行以下工程,解決大雨帶來的問題:



-正在上環興建蓄洪池及抽水站,估計09年完成。


-港島西雨水隧道預計2011年完成。


-荔枝角及荃灣區雨水隧道於年底展開,成本60億。


-鞏固全港斜坡,預計2010年完成。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認為要透過規劃及建築,才能長遠解決上環水淹問題。(呀姐,咁係即係咪話蓄水池抽水站效用不大呢?)






當香港及世界有很多人挨餓時,每次下大雨上環就浸壞以噸計的食物。如果錢可以更快解決問題,請付。





7)用來支付香港的經常開支,令未來徵稅減少。而且,直至財政儲備降至下一年預算經常開支前,暫停徵收任何稅項。






大致上,"經常開支"是消防,警察,律政,渠務,公用設備的電費等香港的燈油火臘(非經常開支是西九,鐵路,醫院等"整多一件野出黍"的消費);財政儲備是香港的錢罌,是以往累積盈餘。



因為稅收比預期少的機會不高(註1),而同時政府可以因應經濟變化控制開支,所以這水平的財政儲備已經足夠。就算在近年最壞的03/04財政年,赤字亦只是401億元,翌年已降至40。38億,到05/06年,已有139。57億盈餘。事實上,1962-1986年香港經濟打好基礎及起飛時期,期間兩位以不干預香港經濟聞名的財政司郭伯偉及夏鼎基的理財準則裏,財政儲備更只等於下年預算開支一半。(註2)

目前香港財政儲備是4929億,08/09年預算經常開支2557億,剛好約是儲備一半。加上現在省下的數百億,08/09年度就算完全不徵稅,財政儲備已較安全水平高。

(註1:1952-61年財政司岐嘉樂已經認為"......財政司都會低估稅收,但原因不單是審慎理財,而是由於不斷湧現的新行業,很快從無到有,充份反映香港企業家的創業精神及港人的辛勞努力,因而很容易帶來額外稅收。"(來源:<香港公共財政史 1945/50-1979/80>,浸會大學經濟系主任鄧樹雄,第六頁。) )

(註2:低財政儲備跟香港經濟起飛有直接關係。財政儲備主要投資在外幣存款和其他金融資產,除了香港政府有利息收入,香港人不會有其他得益。但錢在市民手,則可以自由從事任何經濟活動,令市場活躍。換個角度看,政府有一年多餘儲備或市民不用交稅一年,你覺得那樣較好?)

2008年5月23日

一次過滿足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社會安全網三個願望

為保安和清潔立法訂立最低工資正全速前進。目前正研究應如何算出最低工資,預計下年就可以帶上新一屆立法會三讀辯論投票。

最低工資最大問題是會趕一些原本有工作的人去拿綜援等褔利。保安,清潔這類低薪工作,入行門檻低,工作相對簡單,是低技術工人在職場的立身地方。其他行業工人薪金較高,也不會走來搶飯碗。立法的最低工資必然比現時市場薪金高(不然立法就沒意思)。如此,必然會吸引一些在其他行業,條件較好的工人入行,僱主就會換掉舊人。原來的工人失去職場中最基層的工作,別無選擇,只有依賴綜援一途。

但綜援制度是令人留連忘返的樂園。整體領取綜援時間的中位數,由05年底的4。9年增至07年底的5。9年(增加20%)。當中的失業綜援個案,更由2。9年增至4。2年(45%)。下面或可解釋:4人不工作家庭如果領取綜援,加上不影響領取綜援資格的入息,月入最高約12,000。但去年九月清潔工的平均月薪是5,221,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以夫婦二人計只有10,442。

綜援已經令香港失去活力。在07年12月底,個案總數288,145,受助人總數496,922。目前,香港納稅人約140萬。算一下,有50萬人無須工作或少工作已可以有比在職者更舒適的生活,但每3個稅納人就要負責補貼一位受助人。( 題外話:新移民不是主因。受助人中,只有46,200來港不足七年,金額15億,只是綜援總額176億的8。5%)。我想每個市民間或遇上逆境,設立安全網補貼低收入或失業的市民有其理由,但問題是如何在張開網後,它不會成為教人依戀不走的搖籃。

在<自由選擇>一書中,作者佛利民提出改用免稅餘補貼(註)來作安全網。根據這方法,沒收入市民從政府得到的補貼不再是固定金額,而是他未曾用過的個人免稅額的一個百份比。聽上去有點複雜,我用例子說明。

假設每個人全年個人免稅額是108,000,所以每月平均為9000(=108000/12)。免稅餘額補貼的百份比定為40%。有位陳先生在五月份失業了,沒有收入,他有權從政府得到該月未用過的免稅額的40%為失業補貼,金額3600(=9000X40%),亦是全月總收入。

六月,陳先生找到工,薪金3000。這3000抵消了每月免稅額9000的部份,於是未用的免稅額為6000,從政府領得的補貼變成2400(=6000X40%)。全月總收入變成5400(=薪金3000+補貼2400),比五月多1800。

七月,陳先生薪金加到7000。每月未月免稅額變成2000,從政府領得的補貼變成8000(=2000X40%)。全月總收入變成7800,比六月再多2400。

八月,薪金加到9000,剛等於免稅額,沒有補貼,亦不需納稅。

九月,薪金10000。扣除9000免稅額後,餘下1,000就要納稅。


免稅餘額補貼較綜援好,是雖然受助人能依靠社會包底,但要改善生活就不能依賴他人,而是要自己找到更高收入,實踐"你要坐BEN屎靠自己個腦"的香港核心精神,更不會像最低工資般吸引人依戀穩陣但低薪的工作。而且,可以一次過解決以下問題:

1)最低工資:如果薪金不足糊口,可以得到政府補貼。
2)最高工時:就算零工時,基本生活開支也沒問題。
3)社會安全網:一旦遇上難關,政府代表其他市民伸出援手。

實行時,可以如現在稅制一樣,將子女和其他適用的免稅額加入一起計算。同時,這種社會安全網除了要通過資產審查外,設定時間上限似乎較好,例如在每個人的工作年齡內(如16至65歲)只能領取五年。安全網只是用來包底,應付短暫難關,不是讓人一世不用工作。

另外,我特別想這種補貼可以幫助一些曾經行差踏錯的人。有時生活迫人,很多人無奈走回舊路。我希望這種補貼方法,可以讓一些曾經犯錯而有心改正的人如釋囚,妓女等,可以"停下,準備,再起步",五年內無需擔心生活問題,專心學一些技能謀生。



註:書中稱為"負收入稅"(negative income tax)

港鐵:小股東的收銀機,納稅人的去水渠

政府正準備為上市公司港鐵付出919億現金和預留730億地皮,來興建5條鐵路。但政府應不應該和需不需要這樣做?下面是鐵路詳情:

1)沙中線




-暫定沙田至金鐘,或會延至中環
-2010年動工,大圍至紅磡2015年通車,紅磡至金鐘2019年通車
-成本:374億
-錢從何來?

政府先出374億興建,整條鐵路屬於政府。建成後租給港鐵50年,港鐵每年付估計租金18。36億,租來營運。扣除開支後的利潤,港鐵佔一成,政府九成。50年租約滿後鐵路歸還政府。情形就好像’買樓收租’一樣。政府估計50年內可收回918億。

你可能會問:買樓收租很平常,為什麼每年的租金只是”估計”?因為根據政府跟港鐵的協議,每年租金並非固定,而是會跟隨每年票價,客量及車價以外的收入而定。18。36億只是估計。但港鐵不用打本做生意,已經一定有一成利潤。而且,港鐵今次只是租客,列車,機器設備等折舊完全不用上身。政府雖然付出374億,但租金,利潤沒有保證。唯一保證的只是50年後有一列列舊火車和設備。根據這些安排,港鐵蝕本機會很低,大部份風險都由納稅人背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華表明,政府注資是因為港鐵以審慎商業原則考慮後,決定不興建沙中線,所以才由政府出資。 (由納稅人出資就很化算?)

目前進展:
行政會已經通過;新世界已投得車公廟站上蓋物業發展權;立法會已經在5月頭批出頭24億用來初步勘探。

其實,政府根本無需注資興建沙中線。02年6月政府商議沙中線時,九鐵已表明無需外來注資已經可以興建沙中線,而政府亦已經決定由九鐵興建。除了車廠位置,其他跟目前計劃完全一樣:









當時九鐵說無須任何政府資助,靠車費收入已經足夠投資建造。在這六年間,沿線人口、建築無大變化,為什麼忽然由自資興建變成要納稅人出374億? 如果是因為車廠由啟德搬到鑽石山,為什麼不留在啟德這塊尚未開發的空地皮,省回這筆錢呢?















2)觀塘延線





-黃埔至油麻地
-動工時間不詳,2015年通車
-成本:42億
-錢從何來?

港鐵出20億。政府會為港鐵留起一塊在何文田山谷道附近估值135億的地皮,用未來售樓收益來補貼22億餘數。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華說’以後將會’有機制確保港鐵回吐多出來的111億。

目前進展:行政會已經拍板。

3)港島西線





-上環至堅尼地城
-2009年動工,2014年通車
-成本:89億
-錢從何來?

政府出60億(6成7),港鐵出29億(2成3)

目前進展:


行政會已拍板,立法會已撥出頭4億初步研究碪探,但餘下56億仍未撥出。

4)港島南線




-金鐘到鴨脷洲
-2011年動工,2015年通車
-成本:70億
-錢從何來?

港鐵完全不用出錢。政府會為港鐵預留二塊黃竹坑地皮(一塊是現在黃竹坑邨所在,一塊是現在香港駕駛學院所在),港鐵在上面建樓出售來支付建築費。兩塊地皮估計總值325億。鄭汝華亦說’以後將會’有機制確保港鐵回吐多出補貼。

目前進展:


行政會已通過,立法會仍未批出地皮。

5)廣深港高速鐵路




-西九至深圳褔田站,接駁全國高速鐵路網。西九至港深邊境全程在地下隧道行走,不設中途站。
-2009年動工,2014年通車。
-成本:395億
-錢從何來?

跟沙中線’買樓收租’模式一樣, 政府先出395億興建,整條鐵路屬於政府。建成後租給港鐵50年,港鐵租來營運(租金未定)。扣除開支後的利潤,港鐵佔一成,政府九成。50年租約滿後鐵路歸還政府。政府估計50年內可收回281億。每年租金並非固定,而是會跟隨每年票價,客量及車價以外的收入而定。

同時, 政府會在西九文娛區隔離免費提供6公頃土地興建總站。地皮估值270億,日後總站上蓋的售樓或租金收益歸政府。





建成後,香港是南大門,還只是南大門的台階?  

鄭汝華推銷這條鐵路時,說它會令香港成為華南交通樞紐及中國交通鐵路網的’南大門’。聽來令人垂涎欲滴,幻想以後在油麻地上車就可以安坐無憂,無需轉車一路直達上海,北京或全國各目的地。她應該做多點功課。中國鐵道部已決定用廣州石壁站作未來全國高速鐵路網的華南主站。石壁站有30個月台,可以容納全國所有省市列車;西九站只有14個,不夠調動和停泊,主要是用來作廣深港之間的直通車往來。將來,往北京乘客仍要在石壁站下車轉乘京廣線,到上海或杭州的就要在深圳龍華站下車轉乘褔杭線。








暗藏危機

目前計劃是列車在西九到港深邊境間的三十公里都會在地底隧道行走,只有七個逃生門(石硤尾至元朗石崗之間最危險,只有一個)。政府亦承認"風險極高"。當我看過今年4月28日膠濟鐵路出軌相撞71死416人傷的意外後,如果日後在隧道內炒車:



-逃生跟拯救較地面鐵路容易嗎?
-如果有火和煙,是否會在隧道內困著?就算抽氣扇仍能開動,是否較地面更通風?

















目前進展:


行政會已經拍板,但立法會仍未撥出所需395億。

港鐵:小股東的收銀機,納稅人的去水渠

如果政府照目前計劃撥錢或等值地皮興建以上5條鐵路,那總數會是多少?

沙中線(分2015,2019年兩期通車) 374億
觀塘延線(2015年通車)         20
港島西線(2014)            60
港島南線(2015)            70
廣深港高速快線(2014)        395
----                 ----
政府總撥款                919億
                    ====

換言之,政府將會為港鐵這上港公司付出919億。雖然政府是股東,但政府只有港鐵77%股份,小股東持有餘下23%,估計有約24萬個。算起來,小股東將收到納稅人211億,平均每位$87,900-。

換個角度看,如果以股權計,23%的股份裏,一半由市民持有,一半由機構投資者持有。機構投資者就是那種間中在年尾有幾個月甚至幾十個月花紅的公司,而政府計劃再送上105。5億。

最重要的是,現在行走各區的小巴公司、巴士公司、過境巴士、的士和各類司機等,他們都要直接間接納稅。將來新鐵路必然會搶走他們現有顧客。如果政府資助鐵路,那就變成其他交通公司要用自己賺的錢,資助港鐵起鐵路來搶自己D客,之後搵少D甚至失業。合理?

如果要改,有什麼方法?

立法會仍然未批出大部份撥款,仍來得及煞車。

因為五條鐵路中,四條只涉及本地,而廣深港高鐵涉及內地,所以下面會分開談。

A)四條本地鐵路

港鐵已經是上市公司,政府不應要納稅人再注資。如果要建新鐵路,港鐵要自己想辦法。

其實,這對港鐵不難。07年港鐵稅後純利151億,已經足夠興建港島西線(89億)和觀塘延線(42億)。港島南線(70億,較07年半年純利更少)2011年動工,仍有時間儲錢。而沙中線(374億)2010年動工,全期工程2019年完成,前後10年,港鐵可在每年撥款數十億支付。尤其正如之前提過,沙中線根本可以自資興建。 (另外,最近港鐵跟信和合作的火炭’御龍山’出售,兩公司將會分享的總利潤超過100億。)



照以上安排,庫房可省回524億。另外,亦不需要再為港鐵預留三塊總值460億的地皮。

B)廣深港高速鐵路

要接駁到全國高速客運鐵路,除了花395億建一條專用地底鐵路外(稱為"專用通道"方案),有沒有其他方法?

其實,行政會在07年5月決定建’專用通道’前,一直意屬另一個"共用通道"方案:





根據’共用通道’方案,港鐵會舖設鐵路連接現在的錦上路站和落馬洲站。這段鐵路稱為’北環線’。之後會在北環線上的洲頭站附近,建分支鐵路連接深圳褔田站(這是內地高鐵網的起點站)。以後,廣深港列車會先在西鐵線和北環線行走,然後在洲頭站轉入分支鐵路駛到褔田站。

北環線是’新界鐵路圈’最後一段,會貫通整個圈。九鐵在06年已經表明,有了北環線,以後乘西鐵也可以直接到落馬洲或羅湖過境或到上水,大埔等區,會為西線大大增加客量及收入,所以可以自行負擔北環線的建築費,不需外來 注資。而根據08年1月份資料,落馬洲支線每日乘客2-3萬,只有預期6萬一半。














同時,採用’共用通道’方案可以大幅降低總建築費。這方案不需要專用地底鐵道,只有三個地方需要資金:北環線,洲頭站至港深邊境這一段,以及西九總站,加起外共約200億,差不多只是’專用通道’方案395億的一半。

廣深港高鐵和西鐵線共用路軌,以後乘西鐵時要花多很多時間等車嗎? 西鐵路軌是否容納得來?

現在在繁忙時間,西鐵每三分鐘一班車。如果日後與高鐵共用路軌,每三班西鐵列車中,有一班要多等一至兩分鐘,另外兩班反而要加密一至兩分鐘來遷就高鐵。

非繁忙時間西鐵五分鐘一班,完全不受高鐵影響。





容量方面,在07年尾,西鐵每日有200,000乘客,只是飽和量500,000的四成。根據06年政府資料,就算高鐵西鐵共用路軌,到2030年(22年後)才有可能飽和,到時才需考慮興建’專用通道’分流。

那麼,為什麼要額外為高鐵多花195億建’專用通道’而不與西線共用路軌?

西鐵和專用通道兩條路軌幾乎平行而走。那麼,為什麼不讓高鐵行走只用了四成的西鐵路軌呢?分別在於:12分鐘。

如果採納專用通道方案,由西九到港深邊境行車時間會由25分鐘減至13分鐘,到廣州石壁由60分鐘減到48分鐘,兩者都省掉12分鐘。如果這12分鐘是用來排隊過關辦手續等等,這可算省掉。但問題是,這12分鐘只是在座位上多留12分鐘,繼續打電郵翻文件看書吃飯睡覺也可以。何況,如果旅程是到上海(全程8小時,即480分鐘)或北京(全程10小時,即600分鐘),花195億就可以早12分鐘下車,真係超級超值! 195億除以七百萬人,每人平均分到$2785,如果全港分左佢會吾會HAAPY D呢?

隱憂:香港內地經營理念不同

這段鐵路雖然在香港境內,但亦是全國高速鐵路網一部份,行車班次、時段、票價、收入如何分賬都要跟內地鐵路部和廣東省政府商討約定,現時根本未有協議。而且,兩者都是國家單位,要配合國策;港鐵是公開買賣的上市企業,要講回報對股東交代,而私人自由市場經濟亦是香港有限資源能運用得最好的關鍵。現在香港全資興建這鐵路,日後有多少權決定來港的列車班次、路線及票價等?最大問題是,所有駛入香港的列車都是由內地開來,如果鐵道部認為某路線開到堔圳已經足夠,港鐵就算認為開入香港有$搵,似乎也無權堅持。倒過來說,如果日後某路線或整段鐵路蝕本,要納稅人貼錢,港鐵有無權將整條鐵路摺埋?那值195億的地底隧道是否改成地底單車徑?上海磁浮火車成本一百億人民幣,01年國務院批淮興建,03年初啟用,是全球第一條,也是目前唯一一條磁浮鐵路,為中國現代化再立里程碑。不過,鐵路目前仍每年虧損約三億,估計一百年後開始賺錢。(公道點說,磁浮火車是七間私人公司的投資。但要內地公司摺埋經國務院批淮的項目,有難度。)

建議

港鐵已是上市公司,政府不應再直接或間接注資,或以地皮補貼興建任何鐵路。



但因為政府有港鐵股份,將來萬一廣深廣高鐵出事,仍間接由你我般的納稅人找數,所以就算港鐵決定撥出利潤或自行集資興建廣深港高鐵,仍應採用"共用通道"方案,減少195億建築費。政府是大股東,有全權決定用那方案。如此,萬一日後出事仍然有’北環線’可用,亦同時增加絕未飽和的西鐵及落馬洲支線客量。另外,政府需定時公佈與鐵道部及省政府商談營運及分賬等的進展和協議。

如果政府仍然堅持"專用方案"較好,請邀請內地鐵路部全資興建及營運。日後鐵路部全權決定班次,票價等,收入全歸鐵道部。

西九







如果在西九地皮上不建劇院和博物院而改建公園,或許會更合適合理,也省回約200億。

政府正向立法會申請216億興建西九文化區建築群,政務司長唐英年說在未來46年會為香港帶來710億收入。在考慮這數字有多可信前,或可以參考一下政府往績。

政府在1999年投資224億興建迪士尼,當時估計05年首年入場人數560萬,第二年人數547萬,未來40年會帶來1,480億收入。但05年只有520萬,第二年400萬,只及估計的7成3。政府認為自己可以估計46後的事前,應先看看自己估計7年內事情的能力。

當政府估計西九有710億收入時,是包括預算2014年廣深港高速鐵路通車後,廣洲、東莞、深圳的居民,因為交通方便,都會經常來西九看表演。但事實是,從過去數年至2016年,這三個城市都有大型文娛中心落成:

-廣州歌劇院(1800個座位)
-東莞玉蘭大劇院(歌劇廳1600,劇場400)
-深圳大劇院(大劇場1199,音樂廳612)
-深圳歌劇院(大劇院2000,另有兩個中小劇場)

如此,為什麼當地人會花錢花時間坐一程火車到西九看表演?而且,除西九文化區外,將來香港已經至少有2個大型場地落成,全都可用作文娛表演:

-未來啟德體育城(主場館45,000(計劃有開合上蓋),副場館5000,室內運動場4000)
-重建旺角麥花臣體育館(1800)



另外,中大建築系一批碩士生提出,將域多利監獄及中區警署建築群內部改裝,活化成中型古蹟劇院。(6月15日,明報 賴偉家 http://hk.news.yahoo.com/080614/12/2vpw1.html )



同時,石峽尾,柴灣,牛頭角,油麻地都會有演藝場地落成。而現有的場地亦未有用儘。現在全港共有17個露天劇場,因為器材及設施不足,其中15個在07年1月至10月間平均每月使用不足一次。

政府認為目前文藝發展的樽頸位是場地不足,有了場地便有觀眾,所以要建文娛區令全港表演場地座位增加37%。西九諮詢委員會成員,春天舞台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高志森認為”西九落成後,全港場地和座位都比現在多,門票收入自然增加。”(如果問強積金基金公司政府應否增加每月供款比例,所有基金公司應該只會有同一答案。)但全港政府場地的文娛表演節目每場入場人數,由02年的688人跌到08年的553人,跌了20%。樽頸是否在其他地方?

若果高先生也同意是表演者未能吸引觀眾入場,那政府已經準備好伸出”援手”,代他們決定西九應該演出什麼,才合我們欣賞。根據正討論的<西九管理局條例>草案,西九管理局有全權審批所有在西九的文藝活動和藝術展覽。WELL,管理局權力那麼大,應該有些東西制衡一下,是嗎?但事實是管理局的最高決策層董事會中,20名董事全都是由特首委任。草案已經寫明,委任首要條件是必須認為在曾蔭權官邸花30萬建錦鯉池是物有所值。



而且根據住績,政府對委任職位似乎不在行。曾蔭權表哥香灼璣曾委任為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我們應該可以要求香先生的公德高一點。但香先生曾以"貨倉及狗場"為理由,向政府租用官地,但在上面興建私人住宅住了12年,一件普通人都覺得不對的事。 香先生任內製作在電視新聞前播出的"心繋家國"短片,他一定心繫內地,學了不少東西。



最新一件事是委任的9位副局長中(政府中第四層),5位有外國居留權,比例較不會日日說’愛港’的普通人高。當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十年前成為愛國政黨民建聯黨員,最後升至副主席,但原來一直是加拿大人,要他唱國歌時是否要溫馨提示一下,是中國國歌還是加拿大的呢?候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政治助理伍潔鏇是新架坡人,表明不會放棄國藉。在地球你找不到一個比新架坡更直接的對手,幹啥要安插一個宣誓效忠新架坡的人參與決策?



而且,跟任何委任制一樣,西九文化區會創造很多肥缺:現在政府已經撥款開設3個月薪9萬7千至14萬的職位,負責統籌西九建設。(幸好,立法會只是在上星期五(6月13日)批出撥款,仍未簽約。)


西九管理局20位董事中,必須包括民政事務局局長,現任是曾德成,就是那位曾在立法會質問民選議員陳方安生為何’忽然民主’那位。如果你欣賞這個人,那以後西九的節目很大機會會很對胃口。但若果你仍擔心另外19位董事會否決曾先生的想法,以下這段應該可以令你完全放心: 草案兩處已寫明,民政事務局局長有權對西九發展和日後營運訂立規定和條件。

或許,有了好的表演和展品,就會有觀眾入場。這方面西九真是凶多吉少。政府準備最初花10億,之後每年再花2000萬,替將來西九的現代視覺藝術館(稱為"M+")購賣館藏。10億可買到約40幅名畫(假設有人肯賣)。以此推算,到2036年,M+館藏就會有約62幅名畫。政府估計靠這些館藏,在2036年M+每年就有250萬人參觀,門票收入能抵消20%開支,政府只需補貼8成。我們剛好有現成例子參考。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MOMA)館藏15萬幅視藝術作品,每年亦只有2百多萬人入場,其中一百萬更是免費。事實上,行內人認為M+一年有5,60萬人已是樂觀。但M+也有優點。M+第一期開幕時總展覽面積19。4萬平方呎,以40幅畫計,平均每幅畫分到4850平方呎,參觀時應不用太擠?

目前進展


立法會目前仍在討論<西九條例>草案,還未批出所需的216億,但極可能在六,七月份批出。

那如果不建文化區,地皮可以用來作什麼?

其實在99年西九是計劃用來建公園,不過輾轉含糊變成文娛區。或許我們可以再想一下,公園是否較有一幢幢文娛建築物更適合西九龍。下面是香港市區目前人口分佈,及三個分區裏建築物(灰色)與公園(綠色)各佔面積:
















在灣仔,公園面積雖然少,但因為商業大廈比例高,居民只有約15萬,而且南面的山脈能提供高地開懷一下。在東九龍,綠色比例高(當中包括將來從空置的啟德機場撥出的97公頃休憩地,是西九區兩倍多)。但在西九龍,人口多,大廈密,綠色少,是否應該加多點綠?而且,據現有計劃,40公頃中有一部分會建酒店和住宅,對九龍內街會有屏風效應,如果改建公園就沒有這問題。

建公園另一個好處是很便宜。台北市中心有一個以林木為主的公園叫大安森林公園,佔地26公頃,除了少量設施,全部都是樹林草地,建築費按匯價及40公頃面積計算,只要約5。8億就可以建成西九森林公園,費用是216億的2。7%。



更多大安森林公園的資料: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ro?page=438ea49a

更多相片: http://travel.network.com.tw/tourguide/point/showpage/p436.html

(註:大安森林公園下方有二層共可放車1,452輛的地下停車場(5。8億未包)。以香港人口密集,地上地下交通四通八達及市區廢氣多情況計,似乎不需要停車場。如此,可否將廣深港高鐵總站所有14個月台移到公園下面,那便無需為建總站而預留下圖中紅色那塊270億的九龍中心地皇?)




儘管大安森林公園絕大部份只有樹林,但看起來好像較建築群怡人。











而靈活運用市中心的一大片平坦草坪,可以做任何活動,除了游水外。譬如運動組織可以靠表演或比賽介紹較冷門但價錢不貴的運動:









(題外話:政府為奧運馬術花了超過十二億,想藉奧運在香港普羅市民間推廣馬術運動。在香港騎馬每小時約五百元,不貴不貴。)


但如果加上建築物及其他設施,40公頃再分割一下也會感覺很小。下面是維多利亞公園平面圖:



雖然總面積達19公頃,但因為設施多,分割很散,所以走入去後地方好像不大。如果西九公園是以一片樹林為主,那麼以後"一出地鐵站已經有郊野公園",對市區人是否比有文化區好?(其實,什麼是文化?誰斷言香港人不夠文化?)在西九,有一座座很大機會用不著的建築好,還是有一個比維園更大更開揚的森林公園好?


空間,文化並存


其實,樹林草地和藝術表演或可並存。以下是兩個在空地上建表演場地的提議(我對冷氣電力舞台設備亳無認識,所以不肯定合不合表演要求),一個用在中小型表演,一個用在大型表演。

A)中小型表演

目前香港劇團最缺的,不是很貴很豪的大場地,反而是一些場租平,可容納100至200觀眾的場地 (如下圖那種),適合一些小劇團試驗探索。



所以一些’組合式劇場’或會合用。舖上草皮前,先在地底舖設冷氣管,電線和種下椿腳。到有表演時,就在椿腳上舖上地板,裝上座位,四週樹立隔音圍板以及用來掛吊燈和承托天花板的支架。(如果不介意場內外聲音互相干擾,甚至可試用隔音能力較低但較平宜的帳蓬代替圍板和天花。)這種活動場地租金應較傳統混凝土建築的劇場平很多,令劇場較敢試新路向。 以有尖沙咀文化中心劇院為例,屬於小型劇院,但都有303至496個座位(座位區可伸縮),場租每晚5400元,劇團通常會連演多場攤薄佈景等成本,所以如果入座不佳都"幾傷"。而且,就像舞台設備一樣,圍板、座位等應有私人公司願意購置然後出租,價格會比政府單一經營低,設計也會較貼近表演者需要。









B)大型表演  

(也是偷大安森林公園的橋)

如果要為大型表演提供場地,可以在公園臨海處(令聲音遠離民居)建造斜土坡,上面有座位及上蓋,令表演不受天氣影響。在上面大安森林公園平面圖中,那露天音樂台佔地不大,但已有900座位,所以就算座位倍增,也不會佔用很多面積。









如果合用,隨便估計,整個西九森林公園加上這些設施,可以用少於20億埋單?

3) M+博物館



M+藝術館建築費估計47。5億。另一方面,政府正準備撥一億左右,將一座歷史建築物改裝,在M+落成前作臨時藝術館5年。其中兩個選擇是北角油街前皇家遊艇會和深水埗北九龍裁判署:









請政府先看看它是否受歡迎,能否自負盈虧或要補貼多少,才考慮花47。5億建永久場館是否合理。 如果堅持要建,請從準備替今年公務員加薪的68億中撥出。  

一日我未UUP頭,你咪掂我層樓!

市建局已經公佈利東街和花園街重建詳情,將會建成婚嫁主題商場"姻園"及"體育用品城",主席張震遠說會成為"市區內的綠洲"。但原本的居民則先要橫過經濟沙漠,才有機會知道那綠洲是否衹是海市蜃樓。



任小姐在利東街打理喜帖印刷店二十多年,三年前因為清拆,搬到旁邊的廈門街,租金由每呎二十七元升至四十元,但生意就少了七成。另一喜帖店東主陸先生夫婦亦在同區重新開舖,但運作就麻煩了很多。"在利東街唐樓時,可以前舖後廠經營。現在雖然在灣仔重新開舖,但印刷機就要搬到土瓜灣,同師傳溝通都困難左。"另外,以前利東街有二十多間店舖各就所長,分工合作,增加生意,譬如網底由一間負責,上面燙金就由另一家負責。但現在所有店舖都已經各散東西。居民為保持營運正常及保留店舖網絡,一直要求分階段重建,每次只拆卸數幢,但市建局就一次過清拆整條利東街。








利東街居民最擔心的是就算捱過這幾年的經濟損失,但重建後,新樓樓價租金會大幅上升,根本難以再在原區上車。以灣仔船街舊樓為例,02年市建局以呎價4000元收購單位,重建後變成四十六層高的嘉薈軒,目前平均呎價9000 ,頂層單位呎價兩萬多。另外兩個例子是長沙灣的豐盛居和深水埗的ONE NEW YORK,當年收購呎價3000,如今每呎賣6000-(07年12月資料 )。



市建局公佈會將利東街重建成四層高,以婚嫁為主的商場"姻園",原有利東街喜帖店有優先權以市值租金租用。但居民其實一直要求以"樓換樓,舖換舖"方式,在重建完成後遷回利東街,但市建局因"技術複雜"為理由拒絕。而且,居民一直反對建商場,而改以他們聘建築師設計的"啞鈴方案"作街道佈局。根據啞鈴方案,利東街中段24幢唐樓不會清拆,只重建街兩端成為27層的大廈,減低居住密度,亦保留居民想要的利東街原來面貌和生活網絡。而且,地盤形狀長窄和小,兩排街舖較商場適合。












儘管利東街居民由02年公佈收樓計劃起,就一直要求不要拆卸結構安全的大廈,但由於市建局可以引用<土地收回條例>,強行收回整條利東街,所以居民只能依例就範。根據條例,特首可以以"公眾用途"為理由,只需給"合理賠償"(通常是區內7年樓的市價),就可以通知業主90日後強制收回香港境內任何物業。因此,居民根本沒條件跟市建局談判。 但如果政府不以<土地收回條例>施壓,居民都有時間慢慢跟市建局及發展商討價還價。而因為新大廈通常比舊大廈高,所以居民大都可以樓換樓,發展商也可以靠多建的單位得到重建回報。以灣仔莊士敦道項目為例,舊業權有105個, 重建成40層的嘉薈軒,共有381個住宅單位,比原來多了差不多三倍。 但這項目的原居民仍只是得到"合理賠償",售樓利潤則由市建局和發展商嘉華國際共享。市建局靠這些重建,在01年成立至07年間共賺了23億。前行政總監林中麟對自己的’表現’很滿意,所以除了拿三百多萬年薪外,在03年給自己發了99萬8千元花紅。
(如要令居民可保留原來生活,又要避免居民開天殺價,(譬如)可將"合理賠償"改成"重置賠償"(例如足夠在原址200米半徑內重置同面積或較大物業。)

市建局再公佈會將旺角波鞋街一部份重建為五層高的"體育育品城"。根據"體育用品城"計劃,市建局會清拆波鞋街14座大廈,然後重建成五層高的商場,受影響有19間體育用品店和220個住它單位。跟利東街一樣,賠償又是爭拗焦點。但這次商舖和住宅有不同立場。

市建局收購商舖時,會賠償店舖現時市值,另加一筆以開業年期計算的賠償,最多五十萬。但大部份店業主認為賠償根本不合理。曾小姐在波鞋街擁有一幢大廈,指出收樓賠償根本毫不吸引。”我原先係做業主,以後要租個舖,仲要俾市值租金,你話點接受!”

波鞋街很多業主都擁有一幢甚至多幢大廈,根本不在乎市建局區區賠償,關鍵反而是能否繼續其波鞋生意。但樓上住戶因為居住環境日漸殘破,設備日差,大都希望可以儘快得到等於現時同區七年樓齡市值的賠償,另覓新居。但其實,當業主知道單位納入重建範圍後,都不願再花錢維修物業,才令物業殘破。而當一區納入重建計劃後,公共服務公司亦不願再投資。住在另一個重建區觀塘的陳先生表示,當88年土地發展(市建局前身)宣佈重建觀塘後,就不肯再花錢維修單位,就連有線電視亦沒有在重建範圍內鋪線。

市建局說自己的理想是令香港成為更美好的家園,看來現實和理想剛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