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9日

從煙草到食物

由07年1月1月開始,所有餐廳、商店、卡拉OK等室內場所都禁煙。07年8月,有煙民獨自在自己店內吸煙也遭檢椌。根據禁煙條例,就算獨自在自己私人地方裏,不影響到其他人,政府也有權決定不能吸煙。



政府說吸煙危害健康,增加醫療開支,所以要禁。同意這點,但應否因此就在私人場所禁煙?當政府做這個之前,或許要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增加醫療負擔。醫管局主席胡定旭是禁煙中堅,但他患心臟病和糖尿機會肯定很高,應否先以身作則?







政府除了講一套,做一套,更直接影響市民收入。當全面禁煙開始三個月後,有二成食肆少了三成營業額。卡拉OK影響更大。有一間卡拉OK連鎖店因為少了五成人客,就關了二間分店和裁了200人。其他分店為了自救,就在早上加開了"早餐卡拉OK"。但問題是每個早餐人客生意約30元,而晚上是二至三百元,店員要招呼6至10個早餐人客才有同樣收入。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度左偉國說"我們今天所做一切,其實是為了建設一個更美好的明天。"對他和他的同事,不用等到明天,今天已經很好。05委員會得到政府一千五百萬資助,當中包括該會行政總監月薪92,000元。卡拉OK店員收入應不算高,但總沒有在街上強拉路人入店搵錢,但政府就用他們納的稅推行禁煙,趕走他們的客人,令他們搵少D。當政府用法律干涉自由市場運作,總是拿窮人的錢來資助富人,再幹掉窮人生計。






08年5月28日立法局再通過了"營養標籤法",有兩年左右寬限期,2010年7月1日執行。當中最多人反對的地方,是如果食物包裝上有"低糖低脂"這類宣傳字眼(很多食物都有),則不論銷量多少,包裝上都要有符合這標籤法的營養標籤。問題是香港的營養標籤要求跟世界其他地方(包括歐美)很不同,所以很多食品進口商都要特別花錢為香港標籤法做測試。如果入口量少,測試費就難以攤薄,最終只有加價或索性不賣。生意少了的後果?請參考上面卡拉OK連鎖店例子。



建議






雖然商店打開門口做生意,但都是租客或業主的私人地方,他們有全權決定店內能否吸煙,和拒絕不喜吸煙的人客入內。為了令煙民非煙民各式各色,可實行"自願分類"計劃。根據計劃,每個場地都自願選擇加入以下兩類之一:



1)紅點場地:全區不禁煙,十八歲以下不得入內


2)綠點場地:全區禁煙






店東可以將一店分成兩區,各自歸入一類,重點是各區有獨立空調,令兩區空氣不會混合。這會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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